长安区东沟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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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东沟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长安区东沟水库标准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证书等级: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补充说明: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 号);

6.《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U盘壹份(U盘标明投标人名称,随正本密封),密封封套上标注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线下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线下纸质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五路与东长安街交汇处东南角航天城中心广场1号楼708室(如邮寄,建议顺丰速运,并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运单号发至邮箱)。

地址: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五路与东长安街交汇处东南角航天城中心广场1号楼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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